1、根据amjs澳金沙门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南桑德恒誉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怀仁智昂环保工 程有限责任公司、蚌埠致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鸡西德普环境资源有限公司、河南艾瑞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重庆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借 款提供担保事项已实施并签署了相关担保协议,本次新增担保总额为 35,700 万元。
amjs澳金沙门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主营业务经营发展所 需审议了相关对外投资事项,现将对外投资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 股子公司双城市格瑞电力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0 日披露在 《中国报》、《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0-087] 、《对外投资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234,562,1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40%。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0 年 8 月 18 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amjs澳金沙门桑德 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2 号)。amjs澳金沙门环境科技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向特定投资者珠海amjs澳金沙门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珠海amjs澳金沙门绿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藏清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桑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南通金信灏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 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amjs澳金沙门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定向发 行 167,544,409 股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在深圳交易所上 市,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amjs澳金沙门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获得各项政府补助资金 6,351.99 万元,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中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德”、“保荐机构”)作为amjs澳金沙门 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mjs澳金沙门环境”或“公司”)2017 年度非 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 定的要求,对amjs澳金沙门环境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情况进 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致:amjs澳金沙门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amjs澳金沙门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amjs澳金沙门环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以下简称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 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 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 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